罪行太轻:入侵网站挂黑链才判刑一年半

最近有这样一条新闻,两个河南郑州的19岁网络罪犯,多次入侵7家政府网站,修改政府网站源代码,并且添加黑链,以提高其他网站在搜索引擎的排名,一共获利6000元,分别判处1年到1年半的有期徒刑,并罚款2000元。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这两个网络罪犯,为牟取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多次利用后门程序非法控制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但是,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判刑太轻。首先获利6000元,那么罚款2000元,这个是严重的违法犯罪,公然攻击政府网站,挑战政府。应该罚款3倍,即每人1.8万元。按照法律法规,判处1-3年,攻击的是政府网站,应该取上限,判刑3年。要知道,其攻击政府网站的同时,这些网络罪犯还攻击了不少的民用网站,基本上是每攻击1个政府网站,就至少攻击了10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企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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